财建[2015]256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: 为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,中央财政设立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。为加强资金管理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预算管理要求,我们制定了《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 附件: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2015年5月31日